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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3月1日起,高空抛物,冒名替考等行为将入刑!
2021年03月01日 22:03   浏览:3549   来源:掌上咸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发布补充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十)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出补充、修改,明确了


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袭警罪,冒名顶替罪,高空抛物罪,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等。


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那么,今后哪些行为将入刑?











来源:咸阳日报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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