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商务厅印发了《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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