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群众反映强烈、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通过智能违法电子抓拍设备,按照“先曝光警示、再依法处罚”的原则对7个路段进行整治。
拟定于2021年4月6日开始违法处罚。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法守规,安全文明行车,依法依规停车,切勿在以下路段的行车道或设有禁令禁止指示标志的区域停靠车辆。
处罚标准
处罚标准:非机动车道停靠时间不得超过90秒,超时将被抓拍记录作为处罚凭证,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机动车道停靠超过90秒,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处罚路段
彩虹一路-彩虹综合市场对面
东风路-东风路与朝阳一路路口
会展路-会展路中段
建设路-陕西科技大学东南门东
乐育北路与民生路路口
团结路-百脑汇门前东侧
渭阳西路-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近期违法车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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