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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一地开始实施!校外培训立即停止义务段暑期学科培训!
2021年08月05日 20:00   浏览:60453   来源:掌上咸阳

8月4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义务段暑期学科培训,严禁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



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要求,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按照《意见》关于“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要求立即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二、妥善做好收退费管理。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稳妥做好退费工作,妥善处理退费纠纷。
  
三、严格审批培训机构。各地不得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四、严格规范培训行为。要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提供境外课程,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严禁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五、开展联合专项治理。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明确专项治理路线图、时间表和部门责任,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
  
六、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各地要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指导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未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不得开展培训业务。


  
七、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各地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督导检查。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查处。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要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证照不全的或无证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坚决取缔。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原县:

义务段暑期学科类培训全部暂停


从三原县教育局了解,目前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寒暑假义务教育段文化课校外培训全部暂停。


三原县多措并举规范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三原县通过成立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治理方案、划分区域、建立黑白名单、分组分区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措施深入推进监管治理工作,有效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构建机制,统筹推进
建立三原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合检查组,旨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厘清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牵头建立十二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统筹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受理校外培训机构投诉线索、查处违法案件等,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多举措综合施策开展联合执法,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暑期专项整治工作。

部门联动,协同发力
县审批局严格按照省市设置标准对已审批的机构采取回头看措施,对条件不符合的,督促其迅速整改,整改不到位立即撤销办学资质;县市场局对虚构名校、名师等虚假信息骗取生源的学校,对无照、违规乱收费、违规宣传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县公安局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单位和个人向非法办学机构提供办学场地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县住建局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户外广告宣传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招生宣传招牌进行拆除等。各成员单位对照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职责,逐一排查、联合执法,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的开展,形成合力监管模式。

深入排查,专项治理
各成员单位按照《三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原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通过召开碰头会,提前规划路线,细化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节点,分组分区对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问题进行突击检查。要求培训机构签订《暂停招生承诺书》《暂停暑期组织义务段学生及学龄前儿童集体补课的通知书》针对无证机构下发《关停通知书》,坚决予以关停;对问题严重的培训机构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改等方式,下发《整改通知书》《联合检查通知单》,责令其迅速整改。各成员单位将每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规划及时上报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坚决堵塞校外培训机构风险点,力保专项治理平稳过渡常态化治理阶段。

整理建档,确保实效
通过建立健全校外培训专业档案,收发机构基本信息、教师信息登记表、学生花名册等来完善培训机构的各项常规检查过程资料,进而形成一套系统直观的档案,对培训机构基础数据信息做到统一归集、动态更新,确保专项督查各个阶段的有效衔接与过度;同时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问题清单,将所检查机构存在问题、检查结论等信息进行实时登记,每日一总结,形成督查整改问题台账,严格落实“十个查”,各成员单位对照“十个查”的要求,做实做细,分类摸排、建立台账、立查立改,切实形成“检查一批、规范一批、打击取缔一批”治理全覆盖的良好态势。




严令禁止

彬州市教育局专项整治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彬州市教育局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暑期有偿补课治理行动。
日前,彬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开展不在校外办班暨有偿补课承诺活动的通知》,全市各类学校、中小学教师签署了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并出台“六条禁令”,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行为。
同时,彬州市教育局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紧盯暑假,深入各住宅小区和培训机构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打击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在补习班兼职讲等社会普遍关注的师德违规行为。
此外,彬州市教育局还将加大整治力度,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长效保持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来源 |华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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