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活教师队伍内生活力,优 化教师资源配备,解决新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经市教育局研究,在全市公开选聘一批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去兴平市金城第一学校和兴平市第二实验小学任教。现就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共24名,具体如下:
1.兴平市金城第一学校(12名)
初中部(8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小学部(4名):英语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2.兴平市第二实验小学(12名)
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择优选聘原则;
3.坚持稳定发展原则。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学历专业须与申报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或现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一致;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6.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符合报名的主要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方法与步骤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员、公示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兴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所在学校对其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并盖章。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兴平市教育局二楼人事科3室
联系人:翟雅维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1)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2018-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2022-2023学年度教师任课安排表(需学校盖章);
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整理,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严肃处理。
4.面试。面试采取备课与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确定拟选聘人员。根据个人面试成绩,分岗位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条件相同的一并进入选聘程序。
6.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7.确定选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选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参与选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次选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2.本次选聘的教师在所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3.在原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经选聘,所任职务一律免去。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所有程序,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一经核实,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附件:兴平市2023年新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兴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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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咸阳市委和兴平市委人才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创建优质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兴平市金城第一学校、第二实验小学教学副校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聘岗位
1.兴平市金城第一学校教学副校长1名;
2.兴平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学副校长1名。
二 选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行业的情况。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深厚的学科知识功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教育引领能力。
3.身体健康,心态阳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名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为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现任副校级领导或学校中层干部,其中:中层干部(含村小校长)需任职3年以上。
2.报名兴平市金城第一学校副校长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兴平市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优先考虑。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如省、咸学科带头人,省、咸阳市教学能手,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省、咸阳市级优秀教师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荣誉称号),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或岗位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 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任用等环节。
1.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日
报名资料包括:
《兴平市教育局教学副校长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类表彰奖励证书、个人教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选聘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3室
联系人:翟雅维
2.资格审查
局人事科对报考人员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通知选聘对象。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兴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党政相关领导和教育专家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业务能力考评,包括办学理念陈述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评应聘岗位人选的办学理念、治学思想、主要业绩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由局党委组织考察工作。
5.公示
经过面试、考察合格,拟定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五天。
6.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任用的,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后,下发任用文件。
附件:兴平市教育局教学副校长选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兴平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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