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城区交通组织,提高路口机动车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自即日起在咸阳主城区所有右转专用道试行直行车辆借右转专用车道通行交通组织方式。
借右转道直行就是同方向直行信号绿灯亮起时,直行车辆可借右转专用车道直行通过路口,减缓车辆在路口长时间滞留,从而提高路口车辆通行能力。
当遇到直行方向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时,直行车辆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借用右转专用道直行通过。当遇到直行方向交通信号为红灯时,车辆只可右转,不得在右转专用道内停车等待,不得干扰右转车辆优先通行。遇有交警现场指挥与所述不一致时,按照交警现场指挥通行。
1、不可压实线变道。借用右转专用车道直行时,不可压实线变道;
2、确保安全再借道。借道行驶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的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借道直行;
3、不得停车等待。直行过程中信号灯变为红灯时只可右转,车辆在前方道路绕行或合适位置掉头,不在右转专用车道等待。直行车辆在右转专用车道内停车的,将以“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予以处罚。在设置有右转信号灯控制路口,不得跟随右转车辆在右转道排队等待。
4、借道直行时,不得干扰右转车辆优先通行权,并严格遵守礼让规则。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其它车辆应当让行。
当右转专用道前方为非机动车等待区或者前方有导流岛标线时,以及右转专用道设置在辅道时,这样的路口和右转专用道不适用直行车辆借用右转专用车道直行交通组织方式。
试行过程中,广大驾驶人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反馈市公安交警支队。
1、来信请寄至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
2、电子邮件:zxk33556065@163.com
3、来电:029-33556065、33556062
4、传真:029-33556065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5日
来源:咸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