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二、引进对象及数量
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或国家认定海外博士研究生1名。
三、专业要求
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风景园林专业。
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应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
2.报名办法: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荣誉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须提供个人简历、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目录。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zrzyjjgjw@163.com)等形式报名。
3.资格审查:由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采取考核考察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5.确定拟聘人选:考试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6.体检考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拟聘人选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7.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由市自然资源局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相关待遇
执行国家现行工资制度规定,享受院内绩效工资。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侃
电话:029-33550605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