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严寒强制腾退房产 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1月10日上午,彬州法院执行二庭对位于彬州市公刘街泾水名居处一家健康管理公司的足浴店强制腾退。
一大早,在彬州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下,彬州法院执行二庭全体干警和法警大队经过一天的共同努力,腾退房内所有物品并交付申请人,充分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权威,有力践行了“三秦锐士、小标的暖民心”集中执行行动。
申请人咸阳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彬州名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腾房义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逾期后又张贴了强制腾房公告,且经过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其仍拒不履行腾房义务,法院遂决定进行强制清腾。
执行干警到到达执行现场后,因被执行人未按通知到达执行现场,遂联系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对门锁予以开启,对房内物品全部予以清点,在检察员的监督见证下,规范有序的对房内物品予以搬离。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奋战,彻底完成腾房工作交付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严谨、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于当日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一面。
来源:彬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