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杨某某向彬州法院执行一庭送来一面锦旗,以表示其对执行民警的赞赏。
近期,刑庭向执行一庭移送案件,该案是由彬州法院在九年前判处的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某在九年前盗窃作案20余次,盗窃现金7万余元,给二十多名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接到该案件后,经过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告人张某再次因盗窃罪被旬邑法院依法判处。执行干警立即赴旬邑法院沟通是否有涉案财产可供执行,经过多次沟通确认后,旬邑法院向彬州法院移交了17079元及银元等涉案财物。
对于涉案财物,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害人拟定财产分配方案,在联系被害人的过程中,执行干警调取了该案的全部案卷,由于该案距今九年,大部分被害人联系电话已经无法拨通,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干警按照案卷材料中被害人的住址一一进行了找寻,经过半个月不懈努力,最终联系到九名被害人并将执行的涉案财产全部进行了退赔,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群众的好评,是对彬州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高度肯定,下一步,执行干警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要坚定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和一心为民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