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仍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9月5日22时8分许,交警大队大佛寺中队在彬州市后稷街新市街交叉口路段开展夜查行动,对号牌为晋EEA**6驾驶人朱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他的呼气值达到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查,朱某在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
目前,朱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什么后果?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视为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彬州交警提示: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来源:彬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