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9〕6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持续提升。
经审核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兴平市南位镇,武功县武功镇、长宁镇,乾县梁村镇,礼泉县烽火镇、西张堡镇,泾阳县王桥镇、中张镇,三原县独李镇,永寿县甘井镇,彬州市北极镇,长武县昭仁街道办、彭公镇,旬邑县马栏镇,淳化县方里镇等15个镇(办)为2022 年度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称号并奖励每镇(办)50万元;
命名秦都区双照街道办庞东村,兴平市桑镇西桥村、丰仪镇高家村、南位镇陈中村,武功县武功镇聂村、长宁镇咬马村,乾县临平镇新星村、阳峪镇阳峪村,礼泉县石潭镇新同村、烟霞镇袁家村、西张堡镇白村,泾阳县桥底镇刘孟村、安吴镇竹园张村,三原县独李镇北李村、陵前镇柴家窑村,永寿县甘井镇烟庄村、渠子镇芦堡村,彬州市水口镇白土村、龙高镇芦村,长武县昭仁街道办庙底村、彭公镇鸦儿沟村,旬邑县湫坡头镇看花宫村、湫坡头镇西洼村,淳化县方里镇桃渠村、车坞镇张寨村等25个行政村为 2022 年度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村称号并奖励每村10万元。
希望被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为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树立标杆。各县市区要聚焦农村公路品质高、服务优、路域美的发展目标,加快实现农村公路建养管运可持续发展,奋力谱写全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