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版)》的相关要求,结合彬州市卫健局、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彬卫政发〔2023〕136号),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的科学预防和控制流行,需对所有入学新生进行结核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干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筛查对象
全市初中、高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新入校的所有学生(含学期间新接收转学学生)。
二、筛查时间
8月1日-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筛查地点
城区入学新生:彬州市疾控中心进行结核病筛查;
塬面入学新生:辖区卫生院进行结核病筛查。
四、筛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全市初中、高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通知本校秋季入学新生及在职教师开学前完成结核病筛查工作,开学时需持《彬州市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查验证明》报到。
2、筛查学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场领取《结核菌素试验知情告知书》后,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内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监护人(家长)确认签字后,学生持《结核菌素试验知情告知书》排队筛查。
3、筛查3天(72小时)后,学生(本人)携带《结核菌素试验知情告知书》到筛查点查看结果,阴性开具《彬州市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查验证明》,超时未来者(按照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判定要求),本次筛查视为作废。
咨询电话:029-34922153
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25日
来源/彬州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