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别名:氧化亚氮),无色有甜味气体,现多作为麻醉剂运用于医学治疗。吸食该气体后,会丧失痛觉,同时脸部肌肉失控,出现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得名“笑气”。长期吸食,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危害丝毫不亚于毒品。
目前,我国已将“笑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非法贩卖和吸食“笑气”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吸食“笑气”,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进行处罚。贩卖“笑气”,如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第225条,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笑气”不是真正的“笑”,切勿在好奇心驱使下吸食“笑气”,应自觉抵制不法分子蛊惑,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切忌以身试法,在利益诱惑下贩卖“笑气”,害人害己。
来源:彬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