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既要承担在外租房的费用,每个月又还着银行的房贷,但是我买的房子却交付不了。”
近日,陕西省彬州世纪城的业主程女士向华商网反映,她购买的房子本应是精装房,到了快交付时却成了毛坯房。如果想要收房,就得和陕西金汤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后称金汤城建)签署解除《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协议,否则业主无法入住,也不能自己装修房屋。
2020年12月9日,程女士与彬州世纪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购买了彬州世纪城小区16号楼的一套商品房,房屋总面积为104.45平方米,总价54万余元。根据购房合同显示:出卖人应当在2022年12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但去年根本没有交房,我们去找开发商,对方说是今年3月份交付。等到了时间,业主去小区发现房子还是毛坯,然后得到的答复是9月份给交房。”本以为9月以后就能入住新房的业主,最终等来的却是精装房将变为毛坯房交付。“我买的是精装,怎么就成了毛坯?”程女士拿着手里的合同,万般疑惑。在购房合同内的附件六“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中,双方就外墙,起居室的内墙、顶棚、室内地面,厨房的地面、墙面、顶棚以及管道和窗户等都做了约定。但是该约定并没有加盖开发商“彬州世纪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公章和签字。而盖有“彬州世纪城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的购房合同内,并没有明确房屋交付的装修标准,只是就交付条件和相关设施设备条件进行约定。购房合同内共29条内容,开发商和业主双方的签字和盖章也均在第29条内容之下。业主又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在该合同内签字的双方就精装修标准进行更为详细的约定,规定了“住宅室内装饰标准按1500元/平米施工”以及交工标准、内容等。但是和业主签署这份合同的,却是金汤城建。
9月6日,业主们接到金汤城建的通知,由于资金的问题,现在小区房屋无法进行精装修,只能交付毛坯房。对于业主们的损失,金汤城建将会承担部分,但需要签署一份解除《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协议。记者看到该协议中规定,无论是清水房或者已装修但未完成的现状房,金汤城建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向甲方(业主)退还装修费”,金汤城建“除退还本协议约定的装修费之外,不再承担《装修合同》的违约或损失赔偿以及其他责任。”
开发商称“跟我们没关系”金汤城建表示并未单独收取装修款
遭遇此种变故业主们难以接受,不少业主曾前往该小区开发商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讨要说法,另一名业主席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当时的现场视频。“我们也跟你承担不了这责任,至于具体你们该诉讼就诉讼,该找谁就找谁,全部以法律为主,我们也尊重法律意见。”
“从官方来说我们没有签署任何(装修)协议,至于你们签的后续附属协议,在主合同里头没有任何条款,商品房合同不涵盖装修内容。”
“你们的装修款交给谁你们弄清楚,我们没有收到这笔款。”
9月25日,华商网记者致电彬州世纪城项目负责人张晶,对方说:“我们从来没有收过精装修的钱,这个事情金汤建设和政府沟通协调过。业主跟金汤建设签的合同,钱也是交给他们,这个钱不装修就要退给业主,跟我们开发商这边没有关系。”而对于开发商方面的说法,金汤建设负责人蒲经理则矢口否认,他告诉记者:“收的钱都是混在一起的,不能说是我们收了精装的钱,我们肯定是没有单独收,收据上写的很清楚。这个事情业主是最清楚的,他买的是精装房而不是毛坯房。”
蒲经理表示在彬州世纪城项目中,其公司拿到的业主购房款很少,“我们拿到的钱,只占了销售款的30%左右”。而这笔钱根本无法承担目前小区的精装房装修成本,离实际所需要的金额相差很远。针对开发商和金汤建设的说法,业主刘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当时的购房收据。在2020年12月其缴纳的首付款、精装修预付款收据上,公章显示为“陕西金汤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但在2022年原收据被开发商要回,更换为三张加盖“彬州世纪城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至于那张精装修预付款的收据,则再没有退还给业主。新更换的三张收据分别为159324元、36816元、320000元,加起来刚好就是刘女士购房款总额543140元,这总费用就包含了那张没退还的精装修预付款收据。而程女士手中的三张收据,和刘女士虽然具体数目不同,但也确为购房款的总额。9月25日,华商网记者就此事致电彬州市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工作的党委委员孙彬生。其告诉记者:“政府针对此事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为资金断裂,相关责任方实在是拿不出来钱。小区精装房已经无法装修,只能是精装变毛坯,由金汤建设给业主赔付装修费用。”据了解,金汤建设给出的赔付方案中,签署解除《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协议的业主,在前期可拿到赔偿金额的20%,后续部分将在三个月内付清。而针对业主反映的不签署协议就不让收房的问题,孙彬生表示业主可以拒绝签署,如若对方不交房,可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起诉。住建部门也将尽力维护业主利益,督促开发商解决问题。来源: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