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兴平市城区南关西路实施禁止鸣笛的通告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城区交通噪音污染,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兴平市城区南关西路实施禁止鸣笛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鸣笛路段:南关西路(南十字——槐里路十字)
二、禁止鸣笛时限:在上述禁鸣路段,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短时间使用警报器外,其余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鸣笛。
三、所有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上述通告内容,违反禁鸣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7月18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告
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