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日22时,张某和朋友一起在兴平市红旗路吃饭,期间喝了2瓶啤酒,喝完后感觉没事,就骑着电动摩托车回家。途经兴平市东环路南段时遇县乡中队执勤交警检查,民警对我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随后将其带回单位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兴平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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